項次 |
職類 |
實施證照制度法規 |
規定內容概述 |
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 |
1 |
冷凍空調裝修 |
冷凍空調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四、五條 |
冷凍空調工程業應僱用一定人數之技術士。 |
經濟部 |
2 |
按摩 |
按摩業管理規則第五、六、七條 |
從事按摩業者須經按摩技能檢定合格,並領有執業許可證者方可執業。 |
內政部 |
3 |
工業配線 |
臺灣省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第二、三、四、五條 |
擔任中級或高級技術員以乙級或甲級技術士為資格。 |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
4 |
配電線路裝修
配電電纜裝修 |
臺電公司配電工程發包投標廠商資格登記須知第三(一)之3條 |
參加臺電公司配電工程投標之承裝業,每一工作班應僱用一定人數以上之技術士。 |
經濟部國營事業管理委員會 |
5 |
氣銲
一般手工電銲
半自動電銲
氬氣鎢極電銲 |
鍋爐及壓力容器製造設施標準第三、四、八、九條 |
從事壓力容器施工者,應取得熔接技術士證。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6 |
鍋爐操作
固定式起重機操作
移動式起重機操作
人字臂起重桿操作
壓力容器操作 |
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五條 |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機具設備操作人員,以經技能檢定合格為資格之一。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7 |
下水道設施操作維護
(管渠系統、機電設
備、處理系統、水質
檢驗等四項) |
下水道法第十八條 |
下水道設施之操作、維護,應由技能檢定合格人員擔任之。 |
內政部 |
8 |
勞工安全管理
勞工衛生管理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七、八條 |
雇主所應僱用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以經技能檢定合格為資格之一。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9 |
物理性因子作業環
境測定、化學性因
子作業環境測定 |
勞工作業環境測定實施辦法第十、十一條 |
取得技術士證為作業環境測定人員專業資格。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10 |
升降機裝修 |
建築物昇降設備管理辦法
第五、十二條 |
專業廠商從事昇降設備維護保養時,應指派技術士為之。 |
內政部 |
11 |
男子理髮
女子美髮
美容 |
臺灣省、高雄市營業衛生管理 規則及臺北市衛生營業管理規則 |
理燙髮、美容業者應僱用領有 相關職類技術士證書,始得營業。 |
衛生署中部辦公室市府衛生局 |
12 |
保母人員 |
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第五點 |
兒童福利保母人員應經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取得技術士證 |
內政部 |
13 |
食品檢驗分析
肉製品加工
中式米食加工
中式麵食加工 |
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之設置標準第八條及第十二條 |
取得技術士證為廠商僱用技術人員資格之一。 |
經濟部 |
14 |
食品用金屬罐捲封 |
食品罐頭金屬空罐工廠設置標準第三條 |
取得技術士證為廠商僱用捲封機操作人員資格之一。 |
經濟部 |
15 |
汽車修護 |
汽車修理業管理辦法
第五條 |
汽車保養所及汽車修理廠應僱用一定人數之技術士。 |
經濟部 |
16 |
烘焙食品 |
烘焙食品業者製造調配加工販賣儲存場所及設施衛生指引第十一條 |
烘焙食品業者應僱用烘焙食品技術士一人以上。 |
行政院
衛生署 |
17 |
中餐烹調 |
食品業者製造調配加工販賣儲存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場所及設施衛生標準第九條 |
餐飲業僱用之烹調人員於本標準發布五年後,應有百分之八十持有技術士證。 |
行政院
衛生署 |
18 |
視聽電子
儀錶電子 |
有線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規則第十四、十五、十六條 |
取得技術士證為廠商僱用技術人員、工程師、工程主管資格之一。 |
交通部 |
19 |
物理性因子作
業環境測定
儀錶電子
建築工程管理等環保工程業有關之所有技能檢定職類 |
環境保護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六、七、八條 |
環保工程業僱用之技術員,得以環保工程相關職類乙級以上技術士擔任。 |
經濟部環境保護署 |
20 |
工業電子
工業配線
冷凍空調裝修
重機械修護等與大
眾捷運系統有關之
所有技能檢定職類 |
大眾捷運法第三十條 |
大眾捷運系統設施之操作及維護應經技能檢定合格人員擔任之。 |
交通部 |
21 |
與職訓機構辦理職
業訓練有關之所有
技能檢定職類 |
職業訓練師甄審遴聘辦法
第四、五、六條 |
取得甲、乙級技術士證為職業訓練機構師資遴聘必備資格之一。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22 |
與職業學校各科有
關之所有技能檢定
職類 |
職業學校技術及專業教師甄審登記遴聘辦法第五、六條 |
乙級以上技能檢定合格為職業學校遴聘技術及專業教師必具條件之一。 |
教育部 |
23 |
不分職類 |
職業訓練法第三十四條 |
甲、乙級技術士之比照學歷。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24 |
職業潛水 |
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第三十七條 |
雇主實施潛水作業所雇用之勞工以領有各級職業潛水技術士證為資格之一。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25 |
建築製圖
建築工程管理
建築物室內設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
程管理 |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與人員認可基準第二條 |
防火避難設施專業檢查人以領有建築、土木等相關技士證為資格之一。 |
內政部 |
26 |
通信技術 |
高級電信工程人員及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管理辦法第五條 |
乙級通信技術技能檢定合格者為申請電信工程人員資格之一。 |
交通部 |
27 |
電信線路 |
交通部電信總局所屬各機構電信線路工程招商承辦實施要點參之八、九、十點 |
取得電信線路技術士證書,具有擔任有線電話線路作業員之資格。 |
交通部 |
28 |
電信線路 |
中華電信公司所屬各機構電信線路工程招商承辦實施要點第八至十條 |
電信線路技能檢定合格為發給技術員、技術士有線電話線路作業員證資格之一。 |
交通部 |